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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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农学院考研必须要过四级吗

北京农学院考研报名不是必须过四级,但复试提供资料,需要提供英语等级资料。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日)

或 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方可报考,截止日期预计 2019年 11月 14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

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2、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

近期 1寸和 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

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

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农学院-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农学院 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678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58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2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截止日期预计2020年11月10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生物工程一级学科紧紧围绕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及其对农产品和生态环境安全需求,充分发挥生物科技在北京“科技创新中心”中的作用,重点开展了生物源农药、高附加值天然产物、植物抗逆机制、新型基质研发、农残快检、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特色研究。

植物保护一级学科立足于首都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的“绿色北京”战略目标,以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宗旨,以农产品和农林生态环境的质量安全为切入点,重点开展园艺、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机理、周年辗转发生规律、绿色防控技术,相关农用投入品的环境影响与评估等领域的研究。

作物学一级学科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北京种业之都”产业发展规划,将传统育种技术与现代生物技术和生物信息技术相结合,以青贮玉米、红小豆、多色大豆、彩色甘薯等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为特色,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培养作物学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人才。

园艺学科多年来一直以区域性八大果树优势树种、六大特色蔬菜种类和三大彩叶观赏树种为对象,以生态功能为特色目标对园艺植物种质资源进行选育与创新利用,对高经济价值与观赏价值的园艺植物进行种质创新,通过工厂化育苗实现种苗产业化。

兽医学是我校建校之初建立的传统优势学科之一,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和学校博士点建设学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校和学院老一辈专家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在中西医兽医结合治疗宠物老年病和疑难病、中兽药药理研究、京津冀地区动物疫病监控与保护、种畜繁殖与产科等学科领域形成了优势特色,汇集了一批在学科领域崭露头角的青年人才,在兽医学科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三、北京农业学院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北京农业学院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360分。根据查询北京农业学院官网显示,选择研究生招生,选择招生计划,选择招生录取,显示北京农业学院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360分。北京农学院(BeijingUniversityOfAgriculture),简称“北农”,位于北京市,是北京市属本科院校,由北京市三委两局共建。

四、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咋样

1、北京农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高校,在农学、农业生物技术、农业工程等领域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这些教师既具备学术造诣,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研究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2、研究平台和资源:北京农学院拥有丰富的研究平台和资源,包括实验室、农业实地等,在科研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研究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实验,从而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五、2022年北京农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农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农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学校是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和本科,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农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

第六条北京农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学校组建招生委员会,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农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国际学院院长、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八条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农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录取时,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普通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政策性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在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专业录取同排位考生时参考。

6.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招生按照国家以及北京市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8.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分数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2.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风景园林、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3.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4.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5.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无特殊录取要求,采用“3+1”培养模式。

第十五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六条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1.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免收学费。

2.授予工学、理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4600元/年·人。

3.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普通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人。

4.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人。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国内学费36000元/年·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与住宿费分别按照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交纳。

6.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帮扶、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物价补贴:授予农学学士学位,免收学费专业的学生每月200元;其它专业的学生每月60元。

2.校级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每人每学年4000元,一等奖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1000元。

3.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普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5.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经普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800-4500元。

6.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

7.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生源地贷款或北京银行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办理。

8.勤工助学:学校为学生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小时补助15元。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新生需持北京农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由新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办公室书面提出请假申请,且应当说明理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未经请假或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开展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学校通过现场查验、技术比对等方式对学生本人、所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证件和相关档案材料等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信息、证明材料等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暂缓办理注册或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10-80799334(兼传真),010-8079630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80765056。

北京农学院本科招生网: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或者在本章程公布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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