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的论文(关于考研的论文题目)




关于考研的论文,关于考研的论文题目

为广泛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部署展开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根据计划安排,全军组织统一笔试将于2023年2月19日举行。

就在今年年初,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央军委以及军地有关部门同步印发8项相关配套政策,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颁布出台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有何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总体考虑和把握原则是什么?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有什么调整变化?近期,解放军报围绕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刊发系列理论评论文章,让我们一起学习,准确把握政策制度改革的目标意图、创新举措和实践要求,抓好政策落地执行,加快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评论文章–

■解放军报评论员

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央军委以及军地有关部门同步印发8项相关配套政策。这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提升文职人员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统筹把握“两个大局”、为确保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根据需要担负作战支援保障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应急应战职责,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事斗争准备中发挥着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推动军队文职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进一步精干作战力量、建强支撑力量、优化保障力量、提升整体力量,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随着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强军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的军官制度和士兵制度落地运行,亟需对文职人员制度作出跟进调整和体系优化。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军队主管主建、军地融合衔接,身份定位准确、职责任务清晰,管理开放灵活、待遇适度从优”的思路,既“操其要于上”加强顶层设计,又“分其详于下”把握实践落点,从“进、训、考、升、调、出”全过程规范人事管理和待遇保障制度,统筹推进识才、聚才、育才、用才等各方面改革创新。立足文职人员是非服兵役军队人员的身份属性,明确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等方式拓展延揽人才渠道,构建人才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完善培训考核任用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退休管理制度,建立军地联合工作机制,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系统性、整体性、耦合性进一步提升,更加体系完备、更加契合军队建设发展客观需要。

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充分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激励导向,对文职人员工资薪酬、福利待遇、激励政策等作出调整优化,对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抚恤待遇、落户随迁等作出规范明确,对军队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办理时机、程序步骤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纳入中央和地方引才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形成具有军事职业比较优势的人才制度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延揽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长远发展,关系广大文职人员切身利益。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周密组织实施,推动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平稳有序运行、高效精准落实。要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阐释、政策解读和宣讲辅导,着重讲清实施新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凝聚起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的热情动力;要搞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抓好分层分级集训轮训,着力培养一批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带动促进新制度尽快落地见效;要强化军地协作,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跨军地文职人员管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形成军地合力贯彻落实新制度的良好局面。

(《解放军报》2023年1月7日第3版)

■解放军报评论员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基本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必将有力促进军队文职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有效提升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对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军事人员现代化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习主席指出,文职人员是现代军队的重要人力资源。文职人员与军官、军士、义务兵共同构成我军人员基本类别,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编配领域逐步拓展、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凸显,逐步成为我军重要新生力量。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日新月异,推动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现实紧迫,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迫切需要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把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中统筹谋划,放在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大盘子”中一体设计,全面推动文职人员制度创新发展,有利于把我军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必须把准方向、坚持原则、抓住关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始终坚持人才建设正确方向,把习主席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贯彻到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聚焦备战打仗建强队伍,科学界定文职人员职责义务,准确规范应急应战力量运用,把保障备战、支撑作战作为考核选拔重要内容,强化姓军为战鲜明导向;始终注重军地人才融合发展,借鉴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依托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畅通人才培养、交流等渠道,完善绩效奖励、医疗待遇、住房保障等激励政策,推动形成大国防人才格局。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重在广泛延揽集聚优秀人才、有效支撑服务强军事业。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优化完善顺畅有序的人才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清晰透明的职业发展机制、适度从优的待遇保障机制、宽严相济的日常管理机制、职责明确的军地协作机制,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创新人才招录引进渠道,在公开招考方面,会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军统一笔试,将免笔试范围由博士研究生拓展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在直接引进方面,将引进对象从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扩大到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相应纳入中央和地方引才政策范围;在退役军人专项招录方面,拓展招录对象范围,优化招录程序办法,最大限度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强军兴军旗帜下。

人才是培养出来的,更是用出来的。用才是引才、聚才的根本目的,人才用起来才有战斗力,用活了才有创造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要坚持人才建设事业为上、以用为本,确保文职人员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能。要加大培养力度,将文职人员纳入国家和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军队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纳入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通过名师带教、“订单式”培养、特色化培训等方式,大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要加强实践历练,对文职人员敢于交任务、压担子、搭梯子,以执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参加重大科研攻关等为契机,让广大文职人员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练就堪当强军重任的过硬本领;要营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考核任用、交流回避等制度规定,加快推进管理方式转变,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文职人员动力活力,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汇聚磅礴力量。

(《解放军报》2023年1月8日第1版)

–理论文章–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是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大制度性成果,我军正在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文职人员发展路子。

现代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现代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军队都建立了文职人员制度,如美俄英法等军事强国,从国防部各业务局,到战区和军兵种部队,都编配了文职人员。我国古代军队也编配有文官,有的作为军事指挥员,有的作为军事辅助人员。我军真正建立文职人员制度,是以2005年6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一部《条例》为标志。随着我军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日趋完善,对军事人员分类使用、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文职人员政策制度持续深化改革。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利用社会人才和智力资源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刻反映了对我军新时代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把握达到新的高度。

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有力举措。强军之道,要在得人。人才是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赢得军事竞争和未来战争主动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才强军与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依法治军一并纳入新时代强军兴军战略布局,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被提出并广泛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军在推动军事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方面实现新的跨越。

体系重构重塑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支撑。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是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要一环。这次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通过加强战略统筹、体系设计、一体推进,实现政策制度的系统性、耦合性、关联性。修订完善《条例》,紧跟国家、军队政策制度改革步伐,把握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发展的特点规律,构建定位清晰、功能衔接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综合效益。

破解文职人员制度突出矛盾的紧迫需要。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在我军人员区分为军官、军士、义务兵、文职人员4类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职责任务、管理制度、发展路径和相关制度安排,建立“与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独立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体系”。这种制度设计,进一步厘清了文职人员的职责边界、明晰了功能定位,有利于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各安其位、各尽其才。

以制度创新引领实践发展,是我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这次修订《条例》紧盯改革发展急需、备战打仗急用、官兵文职急盼,聚焦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连接断点,实现了文职人员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有力推进了文职人员制度的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根本要求。政治标准是我军人才第一位的标准,政治要求是对我军人才最根本的要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坚持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最根本的原则。从严要求、从高站位、从实贯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就是要在文职人员队伍中铸牢忠诚品格、强化军魂意识、厚植家国情怀、扛起为战责任。《条例》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将“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品德放在了履行义务的首位,确保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

突出战斗力标准,聚焦服务备战打仗。能打仗、打胜仗是人才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供给能力和水平对备战打仗至关重要。现代战斗力生成模式和发展趋势为文职人员走上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提出了强劲需求。这次修订《条例》,立足文职人员职能任务,明确文职人员支撑服务备战打仗职责,为充分发挥文职人员优势、更好地支撑保障“一网四链”的作战体系拓宽了制度空间;同时,突出军事职业特征特点,强调文职人员必备的军政素质,为鲜明立起姓军为战导向、切实提高满足备战打仗需求,明确了能力标准。推动文职人员对战斗力的贡献,由编配规模逐步扩大、使用范围不断拓展、素质结构持续优化,向岗位战位的衔接转换、尚战务战的厚积薄发、屦及剑及的迅速果敢进行深度转化。

注重体系设计,提升法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持续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优化,需要不断加强政策制度配套建设。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不仅与国家和军队相关领域改革协调同步,而且自身也构成一个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国家和军队改革大局中统筹谋划文职人员制度,注重与军队人员岗位编制调整优化协同联动,全过程、全方位规范人事管理和待遇保障制度,一体推进《条例》修订和配套政策研究拟制,形成“1+8”的制度合力,一揽子解决制约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突出矛盾问题,充分发挥制度改革的总体效能,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促使工作环节进一步融为有机整体。

坚持待遇从优,增加文职人员队伍吸引力。强化为人才服务的理念,需要在科学评价、正向激励、扶持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既靠理想事业吸引人才,也靠待遇保障留住人才。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用制度保证文职人员享有与其身份属性、职业特点、职责使命和所作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有温度、有力度、有厚度。横向上,适应人力资源市场竞争环境,构建形成相对于地方同类同等岗位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人才激励政策制度,能够有效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文职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文职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事业心;纵向上,给予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一定倾斜,将实绩贡献差异反映到待遇保障中,激励文职人员长期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规范管理制度,促进文职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人才工作,需要把握军事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各类人才发展特点要求,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借鉴公务员和军官管理制度,建立管理类文职人员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提高职级晋升天花板,并将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技术职务与技术等级共同作为确定待遇的依据,使文职人员岗位管理与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相向而行。同时,区分与军队正规化建设关联事项和与文职人员社会身份、个人权益关联事项,实现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的有机统一。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在与军队正规化建设接轨中,对标军人尺度标准,强化集体意识、培塑血性胆气,并与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挂钩,保障个人权益、尊重个性发展。

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站上了新起点。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必须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人、着力于人,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制度改革红利。

着力抓好政策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重要组成部分的认同,在政治上同样信任、工作上同样使用、培养上同样重视、生活上同样关心。同时,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讲好政策的利好、制度的优势,激发文职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教育广大文职人员绝对忠诚可靠,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积极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

着力抓好政策落地具体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为文职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接下来应组织对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题培训,精准理解立法意图、精确把握制度规定,将新政策施行贯穿文职人员全过程管理,切实将新政策赋予的效能、带来的利好惠及广大文职人员。此外,加大政策施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收集梳理新政策贯彻执行中的矛盾问题,及时研提对策建议,保证《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平稳落实落地。

着力抓好后续政策研究拟制。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不是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终点,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以及贯彻落实《条例》有关问题的措施办法会陆续出台,在已经构建起来的文职人员制度基础上充实完善。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框架范围内,对军委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制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文职人员管理措施办法,打通政策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着力抓好军地协作工作机制。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一个创新举措就是建立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军地有关部门应当加深联系、促进沟通,及时互通有关情况,下大力解决影响文职人员利益的矛盾困难,有效推动各项人事制度和待遇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持续固化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成果,为推动新时代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解放军报》2023年1月11日第7版)

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军队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这次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着眼推动军地人才融合发展,畅通人才招录、培养、交流、使用、退出等渠道,进一步增强文职人员制度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必将促进国家整体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军队人才优势。

贯彻人才强国战略,构建汇聚天下英才的大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文职人员是现代军队的重要人力资源,军地通用、军民兼用的特征十分鲜明。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坚持把文职人员制度放到国家和军队改革大局中统筹谋划、一体设计,着力构建面向社会选人才、军地融合育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的人力资源大格局。

明确规范身份定位。《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既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也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役军官、公务员一样,具有鲜明的干部身份属性。这样设计,进一步明晰了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定位,有利于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激发广大文职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

科学界定岗位职能。着眼厘清文职人员岗位职责,增强文职人员职业透明度,《条例》明确规定了文职人员岗位职责,扩展了文职人员岗位分类,规定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从事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操作维护、勤务保障等专业技能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这样规定,一方面基于文职人员作为军队人员,其岗位职责具有军事属性,应当根据履职需要参加相应军事活动;另一方面基于文职人员非服兵役的身份特征,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与现役军人有所区别,主要承担支援保障任务,既兼顾了从事军事职业的共性要求,又厘清了与现役军人的职责边界,有利于规范文职人员力量运用,有利于促进现役力量与非现役力量、作战力量与保障力量分类建设,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

充分彰显共享优势。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人才市场制度机制比较规范,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为军队选拔使用优秀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依托较为成熟完善的国家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文职人员保障政策,剥离军队非核心职能,打通“融”的堵点,聚力“融”的重点,构建顺畅有序的人才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清晰透明的职业发展机制、适度从优的待遇保障机制、宽严相济的教育管理机制、职责明确的军地协作机制,有利于促进人才活力释放和效能发挥,有利于更好地释放改革效益,积极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

聚焦改革强军使命,畅通开放延揽人才的主渠道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文职人员与军官、军士、义务兵共同构成我军人员基本类别,编配领域逐步拓展,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凸显,逐步成为我军重要新生力量。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把知识精英、技术精英、管理精英聚集到强军兴军旗帜下。

面向全社会科学规范公开招考。利用国家专业考试机构和健全的组考体系,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提高考试的专业性权威性;免笔试范围由博士研究生拓展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高校毕业生择业黄金期,更加灵活高效引进优质人才。

瞄准高精尖缺人才直接引进。牢固立起向战为战的鲜明导向,将文职人员引进对象从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拓展到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符合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奖励、安家落户、住房保障、补充保险等优惠待遇,细化了直接引进的标准条件、办理时机、程序步骤,进一步增强引才政策的吸引力和可操作性。

衔接退役军人实行专项招录。与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政策相比,招录对象由只面向当年退役军人拓展到部分往年退役军人,招录程序由“退役与转改同步”调整为“先退役后招录”,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岗位专项招录退役军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专项招录退役军士、义务兵,招录后执行统一的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有利于最大限度吸引保留人才继续为军队建设服务。

紧贴人才成长规律,走开军地融合育才的新路径

文职人员作为人民军队的新组成、保障打赢的新力量、科技兴军的新引擎、筑梦国防的新支撑,在强军兴军伟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着眼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遵循现代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文职人员的培训、考核、交流等制度作出调整优化,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模式。

构建军地联合培养体系。将文职人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3种类型,纳入军队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既符合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特点,也便于部队组织实施;同时明确文职人员可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也可以参加地方院校、科研院所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走开了军地联合培养路子,有利于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

规范分类分级考评机制。按照“分类分级、耦合衔接、实在管用”的原则,充分借鉴军官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益做法,建立适应文职人员队伍实际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实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鲜明立起了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贯通军地交流使用链路。明确文职人员可以通过军队内部和跨军地两种方式交流,以军队内部交流为主。着眼推动军地人才融合发展、打通军地人才交流渠道,进一步打开了文职人员与地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人才相互交流的“旋转门”,形成了军地人才“内循环”向“双循环”转变的工作格局。

着眼增强内生动力,搭建聚才爱才的好平台

待遇保障是标定人员身份、彰显职业优势的重要体现。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按照“战场”与“市场”统一、“军队”与“地方”衔接、“服务”与“服役”协调、“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构建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与现役军人待遇水平相协调,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待遇保障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的激励导向。

薪酬结构更加精细。在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基础上,明确在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将薪酬与个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薪酬激励机制。

福利待遇更加完善。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补充医疗保障政策,统筹解决好在职和退休后医疗待遇问题,同时对文职人员工作待遇、抚恤优待、落户随迁等事项作出规定。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履职需要,明确文职人员按照军队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待遇,在租住或者购买地方保障性住房时享受优先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租住军队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新的文职人员制度释放了更多让文职人员安心发展、后顾无忧的政策红利,构建了更加暖心留人的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文职人员获得感和幸福感。

激励导向更加鲜明。文职人员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保证在职期间有保障、中途退出能托底、干到退休待遇好。着眼激发文职人员的军事职业荣誉感,构建与文职人员身份定位相符合、与现役军人相协调的社会优待政策,切实在全社会营造信任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关爱人才的浓厚氛围,吸引更多社会人才积极投身军队建设,汇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

(《解放军报》2023年1月13日第7版)

文职人员是现代军队的重要人力资源,是强军兴军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新体系设计打通了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路径。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必须以备战打仗使命任务为牵引,准确把握政策制度改革的目标意图、创新举措和实践要求,抓好政策落地执行,加快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聚天下英才,加快延揽强军胜战的优秀人才

人才资源是强军兴军的第一资源。我军要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抢占未来军事竞争制高点,最紧要、最急需的是人才,最基础、最关键的也是人才。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体系设计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3种引才方式,进一步拓宽了文职人员引进渠道和方式,为最大限度把知识精英、技术精英、管理精英集聚到强军兴军旗帜下提供了保障。要紧紧扭住军事人员现代化这个目标,立足军事人力资源建设全局谋划推进,主动参与人才市场化竞争,全过程严把政治关、能力关,把更多社会优秀人才集聚到文职人员队伍中来,推动国家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军队人才优势。

构建人才精准引进模式。发挥用人单位在招录聘用中的主体作用,聚焦按需引进和人才质量,对不同学科关键紧缺人才制订“定制化”引进方案,通盘谋划传统领域与新兴领域引才需求,重点向高精尖缺领域、任务急需方向和重点发展团队倾斜,在“聚与用”“供与求”的精准对接上,把引进各领域各层次人才的链条路径规划好、设计好。

突出重点人才群体引进。紧盯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依托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地方引才服务机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等,常态开展校园招聘和网络宣传,与重点高校签订人才共享战略协议,探索走开人才预置选拔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岗位和高端人才招录力度,突出文职人员身份优势、发展优势及待遇优势,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

优化人才招录聘用程序。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统筹四类人才高端引进,为具有独特专长和特殊技能的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对战略科技人才及其团队实施“带泥土的移植”,用好招考免笔试、岗位计划调整等自主权限,缩短各环节办理周期,最大限度降低社会人才择业成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强胜战本领,持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

人才培养是个复杂精细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长期的、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培养手段。文职人员岗位军事属性鲜明,负有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根据需要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等职责。随着编配领域逐步拓展、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加快提升文职人员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能力素质成为紧迫需求。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借鉴军地相关人员培训有益做法,将文职人员纳入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和社会优质资源提高培训层次质量,构建了需求主导、分类分级、形式多样、运行高效的培训制度。要牢固立起向战为战鲜明导向,把文职人员培养培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强化长周期、全过程接续培养,推动文职人员能力素质全面转型升级。

紧贴岗位需求培养。区分岗位类别、工作需要和职级层次,统筹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和岗位培训,推动能力提升向“动态开发”转变,鼓励在岗参加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学历升级教育,实施青年科技英才专项扶持计划,对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实施入职“保护期”,给予自主科研经费支持,系统提高政治品质、军事素养、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盘活用好教育资源。依托军事职业教育平台建立在线学习培训课程,依托专业部队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依托国家和地方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创新“人才+工程”培养模式,吸纳文职人员组建“分可独立作战、聚可合力攻关”的多学科、跨领域研究团队,通过名师带教与项目牵引相促进,让文职人员在破解国防科技难题中脱颖而出。

运用多元实践锻炼。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创新训练模式,选派文职人员赴部队代职任职、参加演习演训和服务部队活动,到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军工集团挂职锻炼,把文职人员嵌入作战支援保障链路,融入练兵备战全过程,在实践中锤炼文职人员服务军队建设的过硬本领。

拓成长空间,积极搭建干事创业的发展平台

规范的职业管理、清晰的成长路径、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吸引汇聚文职人员长期稳定为军队建设服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军队各级坚持在政治上同样关心、培养上同样重视、使用上同样对待,为文职人员建功军营提供了宽广舞台。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契合文职人员职业特点,遵循军事人才成长普遍规律,全面规范考核、任用、交流、退出机制,使文职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和成长阶梯更加畅通。要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管人才原则落到实处,畅通发展路径、增进职业认同,让文职人员在科技创新主战场有信心、有希望、有奔头。

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根据岗位职责和担负任务分类设计评价标准,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细化考核内容、业绩条件和程序方法,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确保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才,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引导文职人员明确定位、共同发展。

分类设计晋升发展路径。构建文职人员全职业发展支持体系,分批次择优遴选、分阶段接力培养,畅通管理类文职人员晋升通道,以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为主导、级别调节为补充,支持文职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岗位长期稳定发展,打通文职人员跨类型、跨系列改任和军地交流渠道,确保在职业发展不同阶段都能找准路径和定位,更好实现自身价值。

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打破论资排辈的弊端,明确文职人员提前和越级晋升条件,推行不定等级单位领导岗位“竞聘上岗”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能上能下”制度,大胆选拔任用优秀青年文职人员走上领导岗位,在人才工程计划推荐、送学深造、奖励表彰等方面,优选苗子给予重点培养扶持,让他们在强军实践磨砺中脱颖而出。

添动力活力,着力营造暖心留人的环境氛围

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需要营造信任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关爱人才的浓厚氛围,把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着眼构建具有军事职业特点的教育管理体系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待遇保障体系,坚持尊重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出台系列政策,推出创新举措,为释放队伍活力提供了政策支撑。要贯彻服务为重的理念,以“政策导向+组织功能”激活人才链,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环境,激励文职人员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创新管理方式。把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统一起来,尊重文职人员的主体地位、主体作用,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建立既符合部队集中统一管理实际,又契合文职人员身份特征的分类管理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和谐奋进的内部氛围。

强化激励措施。坚持优绩优酬、竞争择优,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和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文职人员的创新创造潜力,保证文职人员合理分享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收益,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对业绩优秀、贡献突出的文职人员给予特殊倾斜和表彰奖励,形成人尽其才、各展其能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文职人员内生动力。

加强服务保障。增强服务人才的意识,发扬“端盘子、搭梯子”优良传统,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文职人员纳入驻地人才购房、落户优待等政策保障范围,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急难愁盼问题,为文职人员工作生活提供一流学术环境和良好生活保障,让他们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在强军兴军中发挥更大作用。

(《解放军报》2023年1月16日第7版)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要以贯彻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为契机,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遵循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律创新管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积极适应军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文职人员的新使命新定位,抓好管理理念迭代升级,牵引队伍建设更好发展。

准确把握“我军重要新生力量”角色定位。我军建立实施文职人员制度以来,广大文职人员在军队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医疗卫勤等领域奉献青春、施展才华,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联演联训等重大任务中勇往直前、勇挑重担,以精湛的专业素质、良好的作风形象赢得好评、受到认可。新的文职人员制度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宽更顺畅渠道,各级要充分认清文职人员地位作用,求贤若渴,加快人才引进步伐;遵循文职人员成长规律,不能用“老兵”标准衡量“新人”,多一分耐心包容,给足成长提高的时间和机会;注重发挥文职人员专业特长,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让他们在单位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始终聚焦服务备战支撑打赢核心职能。能打仗、打胜仗是人才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组成部分,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各级应把住文职人员岗位军事属性,强化姓军为战鲜明导向,引导大家学理论铸忠诚、学军事强素质、学条令正作风,培塑爱军精武、矢志强军的家国情怀,强化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使命担当,培育不畏艰险、勇于牺牲的顽强斗志,锤炼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良好作风,提高服务军队建设和作战支援保障能力。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要求。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针对近年来各级教育管理宽严不一等问题,《条例》结合文职人员身份特点和岗位职责,专门进行规范和明确。各级要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坚持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防止和克服土政策、土规定,避免照搬现役人员模式管理文职人员,推动形成机关按新制度抓建、部队按新制度管理、文职人员按新制度履职的良好局面。还应注重培养文职人员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信任不放任、放心不放手,初始即严、依法从严、宽严相济,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水平提升。

围绕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完善管理体系

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战斗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既强调军队人员管理的共性要求,又注重维护文职人员社会身份和个人权益,需要贯彻统分结合、注重效能原则推动落地落实,构建起健全科学的教育管理体系。

强化政治引领持续铸魂育人。政治标准是我军人才第一位的标准,政治要求是对我军人才最根本的要求。《条例》强调培养文职人员政治合格、业务熟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恪尽职守、遵规守纪的职业操守,热爱军队、服务国防的职业认同。各级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强军思想、建功强军事业”教育实践活动,传承弘扬我军光荣传统、优良作风,紧贴文职人员职业生涯各阶段思想心理,差异化、精准化推动教育落实。入职阶段要突出军队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等应知应会内容,建立军队人员认同感;首个聘期要相对独立组织教育,深入增进职业归属;续任期间要纳入部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实施,持续夯实思想政治根基。

打造特色文化增强职业尊崇。一流的管理靠文化。《条例》对文职人员宣誓、功勋荣誉表彰等作出明确,搭建了职业文化的基本框架,各级要在实践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要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理顺内部关系,促进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强化仪式感召,适时组织入职、入党、晋职晋级等集体活动,提振职业荣誉;坚持活动牵引,广泛开展知识竞赛、体育比赛、文艺创演,强化职业认同、身份认同;开展立功创模,宣扬战位立功、岗位建功鲜活事迹,生动展示文职人员风采,树立矢志强军、向战为战好样子。

拓宽成长空间激发活力动力。大鹏南徙依扶摇,青年追梦须借势。平台空间对人才成长至关重要。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对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学术提升、成长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松了绑、减了负。各级要注重发挥文职人员军地通用性强的职业优势,统筹考虑军队建设需要和个人成长需求,探索建立军地学术交流、人才共育共用等协作机制,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参加国家和地方人才工程计划、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活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军队建设、有利于文职人员能力提升的良好局面。

强化行为规范确保健康发展。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既参照现役军人规范安全保密、出国(境)、日常管理等内容,又对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学术交流、从业限制等要求,为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要强化作风养成,入营伊始就抓好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习,立起日常行为规范,扣好军营“第一粒扣子”;加强监督监管,严密组织政治考核,抓实对外发文发言报批审查,规范财经纪律约束,引导大家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守牢安全底线,从严抓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部队纯洁稳固和高度集中统一。

维护合法权益保持相对稳定。充分的职业安全感,是潜心干事创业的基础和前提。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调整优化了文职人员职业发展,规范了人事争议处理,为维护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增强职业安全感提供了依据。要公平公正处理考核评价、晋升任用、表彰奖励、进退走留等事项,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长期服务军队;对追责问责、解聘辞退等关系文职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和法律专家意见,做到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审慎稳妥;健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做到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公平公正,保护好文职人员职业安全感。

准确把握加强文职人员队伍教育管理的实践要求

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提升文职人员队伍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是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要内容,需要站上高位筹划,紧贴实际探索,综合用力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文职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贯彻到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要健全抓建体系,厘清党委领导、机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界面,消除“中梗阻”、打通“断头路”,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搞好顶层规划,把文职人员纳入人才建设“大盘子”一体筹划,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抓;常态推进落实,摆上党委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教育管理高质高效。

完善配套政策。人才管理是复杂系统工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是保障。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着眼全局对教育管理作了系统规范,抓好落实是基础和前提。各级要不等不靠、主动对表,从单位实际出发,围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全面梳理、逐项研究,细化出台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现行制度规定中,与新制度精神不一致的,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实践中探索积淀的有益做法,要及时总结、固化推广,推动队伍管理体系化发展。

建强“文职之家”。各级文职人员管理部门担负识才、育才、引才、聚才重要职能,要着力打造党委信任、部队认可、文职人员满意的“文职之家”。要进一步纯正部门、行业风气,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做到忠诚可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甘为人梯、清正廉洁;建强业务骨干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做到“政策通”“一口清”。

加强检查监督。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要压实责任,把文职人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委巡视、工作督导、挂钩帮建,与工作考评、领导考核等挂钩;发动群众监督,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网上网下开设意见箱,定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调研座谈,及时了解文职人员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宣传政策、协调矛盾、回应关切;强化跟踪问效,对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坚决纠治、严查快处,确保政策制度不折不扣落地执行,切实维护文职人员切身利益,不断增强职业安全感、获得感。

(《解放军报》2023年1月18日第7版)

文职人员作为军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作战支援保障使命任务,是支撑打赢未来战争的新生力量。最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从顶层设计上立起了文职人员力量运用的目标路径和实践规范,对提高备战打仗质效意义重大。

新时代强军伟业,赋予文职人员为战使命新内涵

军强才能国安,能战方能止战。文职人员因备战打仗而生,在改革强军中壮大,正阔步踏上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肩负着越来越多的使命责任,承载着越来越多的期待重托,队伍建设迎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备战实践号角催征,文职人员不可或缺。随着世界新军事革命深入发展,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深刻变化,发达国家普遍把文职人员作为重要作战支援保障力量大量编配使用,文职人员成为现代军队的重要人力资源。当前,我国面临的安全挑战十分严峻复杂,必须加紧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全面提高备战打仗质量和水平。这就需要紧跟军事发展潮流,构建现代军事力量体系,把文职人员融入练兵备战各方面和全过程,让一切战斗力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源泉充分涌流。

科技创新抢占前沿,文职人员大有可为。经过持续不断努力,我军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但与国家安全需求和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差距,特别是科技创新力量还不够充实,迫切需要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为谋取军事技术竞争优势打造人才高地。文职人员学历层次高、知识结构新、专业素质好,具备充沛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持续稳定的智力输出,是我军抢抓重大创新机遇、在更多前沿领域实现领跑的重要生力军。

人才资源共建共享,文职人员独具优势。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数以千万计,实施文职人员制度,能够搭建起军地人力资源流动的桥梁,高效开发利用好人才资源。文职人员在推进军队人才和地方人才兼容发展,助力构建大国防人才格局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体现人才价值规律,有利于深度利用社会资源为军队选拔引进优秀人才,以市场化的手段为军队提供市场化的用人方式。

强军事业舞台广阔,文职人员崭露头角。文职人员不仅能为前方作战行动提供支援保障,还能独立承担非接触作战任务,在备战打仗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战斗力新的增长极。在深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中,文职人员队伍地位作用不断彰显,不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随着现代战争智能化、无人化、非接触化特点日益凸显,文职人员必将深度融入作战保障链路,发挥骨干中坚作用,成为推动强军兴军、打赢未来战争的重要力量。

体系性深化改革,开创文职人员以战领建新格局

制度体系是人才建设发展之基。《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紧紧扭住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突出强化姓军为战鲜明指向,体系设计相关配套措施,为充分发挥文职人员作用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

“赋权”——为战职能更加清晰。《条例》准确把握文职人员姓军为战根本属性,将原“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条款,充实表述为“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和“根据需要,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强化了向战为战导向,明晰了文职人员使命任务,厘清了与现役军人岗位职责界限,有利于部队依法运用文职人员力量,更好地发挥支撑备战打仗职能作用。

“纳贤”——为战引才更加高效。国以才立,军以才强。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着眼广聚天下英才,建立起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相结合的招录聘用制度。优化完善公开招考办法,将统一笔试由军队单独组织调整为军地联合组织实施,纳入国家人才竞争选拔大体系;拓宽直接引进和免笔试对象范围,将“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博士研究生、具有独特专长和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纳入直接引进范围,明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理工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优化环节步骤,提高备战打仗引才效率;探索走开专项招录新路子,把部队需要、军事素养过硬的优秀退役军人招录到文职人员岗位,让熟悉的人继续干熟悉的事,盘活用好军队人才存量,提升军事人力资源开发使用效益。

“蓄能”——为战育人更加扎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着眼为战育人,构建起以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体,贯穿文职人员职业生涯全过程、服务备战全链条的培训体系。优化初任培训,以充足时间保证训练效果,切实增强军味、浓厚战味,打牢长期稳定服务部队的军政素质基础;新增晋升培训,严把任用关口,夯实各职级胜任职务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持续为强军事业培塑中坚骨干力量;整合岗位培训,打开文职人员学历升级渠道,明确参加军事任务应当组织任务培训,规范参加科研交流活动、从事博士后研究等工作,全面提升文职人员服务打赢能力。

“凝心”——为战导向更加鲜明。《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着力体现文职人员从事军事劳动价值贡献,积极推进待遇保障与国家和军地相关人员待遇制度协调平衡,有效激发文职人员支撑备战、服务打赢的活力动力。健全具有时代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针对技术密集型单位、高精尖缺人才等,采取开放灵活、具有比较优势的薪酬方式,明确可为重要人才购买相关保险,出台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激励措施,用“优才优待、优绩优奖”鼓励科技创新;深度融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优化在职和退休后看病就医、享受地方保障性住房、不同类型不同地区落户、伤亡抚恤标准等政策制度,进一步解除文职人员服务备战打仗的后顾之忧。

高质量贯彻执行,注入文职人员向战而行新动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随着新制度体系出台,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站上新起点,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踔厉奋发、为战抓建,高质量推动改革落地落实,开创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新局面。

加大引才力度,不断壮大人才队伍。聚才当为战,引才应有方。只有牢固树立大人才观,不断探索创新模式机制,才能把优秀人才引进来、聚起来。要扩大引才规模,坚持以作战需求牵引,契合形势任务发展,科学拟制岗位计划,合理把握招录节奏,快速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突出引才重点,聚焦高精尖缺人才,用好直接引进快车道选苗掐尖,打通精准揽才“最后一公里”。壮大引才声势,广泛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大讲强军伟业与家国情怀,大讲使命担当与发展前景,引导广大有志青年积极加入文职人员队伍,提高备战打仗人才供给能力。

注重实践历练,锻造过硬打赢本领。事业是成才的沃土,实践是淬火的平台。培育敢于超越的攻坚能力,有意识地安排文职人员参与重大军事任务、重大科研攻关、重要专项工作,紧盯强敌对手加强实战化训练,锻造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骨干中坚。培育创新突破的科技能力,完善和落实“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机制,鼓励文职人员广泛参与重大课题项目,在尖端前沿领域比肩竞争,将创新力转化为战斗力。培育支撑打赢的保障能力,发挥文职人员岗位优长,建强专业化保障队伍,提高服务备战打仗本领。

深化系统培育,提升胜战专业素养。贯彻新的培训制度,强化以战领训,把对接未来战场需求作为政治责任,坚持部队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为战素养缺什么就补什么,切实提高文职人员作战支援保障能力。坚持问题倒逼,以部队是否欢迎、是否出色完成任务作为检验培养质量的试金石,将能力短板弱项转化为重点培训方向,引导文职人员更好地服务打赢。注重提高质效,坚持走以高质量发展为内涵的育人路子,用好军地优质资源,拓展教育交流渠道,丰富培训内容,促进能力素质升级。

坚持正向激励,激发强军内在动力。强化为人才服务理念,通过对聚焦打赢的评优、对担当有为的褒奖、对创新创造的优待,不断激发文职人员投身强军事业的活力动力。用好考核指挥棒,高标准组织文职人员考核,实现考核结果与晋升使用、工资待遇、辞退解聘等挂钩,增强考核刚性和对文职人员职业发展的杠杆作用。用足激励政策,对实绩突出、担当有为、聚力强军的文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切实立起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的良好导向。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扶持机制,提供与文职人员地位作用相称的待遇保障,让文职人员专心致志在战斗力建设中大展拳脚、在科技创新中大胆探索,不断汇聚文职人员矢志强军、服务打赢的磅礴力量。

(《解放军报》2023年1月20日第7版)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必将为加快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充分认清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重大意义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我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实施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对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优化军队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军队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促进优秀人才不断涌现、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大举措。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这次改革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聚焦备战打仗,将习主席关于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固化转化为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把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国战略全局中统筹考虑,放在人才强军战略布局中一体设计;着眼破解近年来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对政策制度进行体系调整完善,统筹构建进、训、考、升、调、出和待遇保障等政策制度,有效推动了我军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迫切要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日新月异,我军正按照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安排、向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军事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竞争,人才竞争关键在于人才制度竞争。延揽各类优秀人才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将国家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强军优势,迫切要求构建与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与我军新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深化改革相协调的文职人员制度体系。

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我军文职人员队伍职能作用发挥与强军兴军职责使命不相适应,文职人员开发管理与现代人才管理理念不相适应,待遇保障与从事军事劳动价值贡献不相适应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优秀社会人才延揽难、高素质人才保留难、动力活力激发难等现实矛盾未能有效解决。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为增强文职人员职业吸引力,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充分借鉴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突出体系设计,疏通政策堵点,加强军地协作,建立了与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独立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体系,更加有利于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文职人员服务备战打仗贡献率。

准确把握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亮点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按照军队主管主建、军地融合衔接,身份定位准确、职责任务清晰,管理开放灵活、待遇适度从优的思路,对文职人员招录引进、职业发展、激励保障、退休管理、军地协调等政策,进行了精准化、科学化和体系化调整完善,积极回应了当前我军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矛盾问题。

身份定位更加精准,职责任务更加明晰。身份定位,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外在体现,往往影响甚至决定着人的价值观念、职责边界、职业发展等。只有身份定位的“名”与发挥作用的“实”相匹配,方能有效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根据文职人员“非服兵役”但又从事军事职业的身份特征,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设计,一方面,将文职人员身份定位与现役人员、预备役人员区别开来,准确厘定了文职人员的政治属性、军事属性,为文职人员主要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履行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将文职人员制度深度融入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升了文职人员在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政治地位。

职业路径更加完善,发展空间更加宽广。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价值实现平台,往往是优秀人才职业选择的首要考虑。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畅通了教育培训途径,明确文职人员全面纳入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并可依托国家和社会优质资源组织实施;明确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区分类别设计等级调整权限,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健全任用标准程序;明确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明确文职人员军队内部和跨军地交流任职的制度规定,将文职人员制度有效融入国家和军队人才管理体系。这样设计,科学规划了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有效拓展了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激励文职人员队伍长期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

进出机制更加健全,待遇激励更加灵活。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将“现役转改”调整为专项招录,建立从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中招录专门渠道,拓宽了人才招录范围;完善了退出制度,明确因用人单位精简整编等原因需要退出军队的,由军队有关单位会同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排,退休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并由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立起“优才优待、优绩优奖”鲜明导向,明确在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高精尖缺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开放灵活、具有比较优势的薪酬待遇制度,建立文职人员岗位重要人才投保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同时,对文职人员抚恤优待、福利待遇、落户随迁等事项也分别作出明确规定。这样设计,既是对文职人员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在国内外人才市场谋取竞争优势的需要,有利于优化文职人员队伍结构,保持队伍活力。

积极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具体实践要求,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长远发展,事关广大文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合力推进落实。

思想认识越深刻,贯彻落实越坚决。欲事立,须是心立。人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制度优势的竞争。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最大限度延揽各方优秀人才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必须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和军队有关单位需要主动作为、合力共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新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落地见效。

要想让政策掌握群众,首先让群众掌握政策。深入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应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分波次、成体系进行宣传阐释,深入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抓人才的人先懂政策、干专业的人先懂专业,通过培养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明白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做好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对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的政策认同、理念认同,汇聚起推动政策制度落地执行的强大正能量;广泛做好社会宣传,讲清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的主要考虑、基本内涵和比较优势,切实提高新制度对集聚社会优秀人才投身军队事业的吸引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驱动力在于担当。徒法不足以自行。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充分释放改革效能,需要军地多个部门积极协同,坚持以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一抓到底的韧劲狠劲,解决好文职人员招录引进、培训交流、社会保险、医疗待遇、抚恤优待、落户随迁、退休管理、人事争议等跨军地事项遇到的矛盾问题。强化军队各级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持续向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对理解有偏差、执行不到位、违规搞变通的及时进行纠正;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专项巡视巡察,着力纠治矛盾面前不作为、落实责任不担当等问题,确保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不偏向、不走样,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军兴军人才优势。

(《解放军报》2023年1月30日第7版)

来源:八一评论,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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