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23AT0805270290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3AT08052702906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4、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购销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的使用中药颗粒,杜绝假药、劣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采购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关于规范医 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 (2021) 290 号) 、《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 (试行) 》及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 (皖医保秘 (2022) 15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通知 (以最新规定文件为准) ,现通过公开招标一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负责承担本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需要。
5、招标内容:
名称
供货期
备注
中药配方颗粒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2年
/
备注:附件清单共445种,第1-343种中药配方颗粒,为必须响应品类,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类必须包含这343个品类,否则投标无效。
6、招标类别:货物类
7、项目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或新版两证合一的加注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按照国家药监局、安徽省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的备案证明(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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